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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型社会资本:“新乡贤”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推动
来源: | 作者:cctvzfw | 发布时间: 2021-01-11 | 5260 次浏览 | 分享到:


(二)推动法治、德治和自治“三位一体”基层治理模式建立

乡村振兴的基础条件是在乡村建立一个良性、文明、现代的治理结构。当今中国乡村贫穷落后、“又见炊烟升起,暮色罩大地”的乡村美景逐渐消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缺少有效解决乡村复杂局面的治理体系和科学的治理结构。乡村振兴,亟须回溯中华上下五千年的悠久文化,从中寻找出破解之道。因此,“乡绅治村”的模式对于目前乡村振兴仍有借鉴意义。

乡村秩序和谐的实现单靠外力干预难以持久,村庄的内生性才是实现乡村秩序和谐的动力之源。其中内生的村庄秩序通过村庄内部人与人的联系而形成的行动能力进而为乡村社会提供秩序基础[15](P124)。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的自上而下的政治和行政控制力量、乡村自身的内生秩序控制力量构成了传统中国乡村社会的两种不同性质和向度的力量。乡村自身的内生秩序控制力量离不开乡村精英力量的形成与推动[16](P89)。因此乡村治理需要政府、社会、乡村精英等多方力量的共同努力。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整个中国治理体系薄弱环节的乡村中实施这样一个巨大战略,要面对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家长里短的琐碎事务多、基层自治要求高、任务重等大大小小的问题,因此需要建立“新乡贤”参事会,利用熟人社会的集聚效应,为村级治理配好智囊团,推动基层组织协商民主,探索以村党组织为核心,法治、德治和自治“三位一体”的基层治理新模式[17](P101)。

“新乡贤”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推动者,是法治、德治和自治“三位一体”的基层治理新模式建立的中坚力量,在乡村建立一个现代化的乡村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能力,事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成功与否。因此,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者,要发挥“新乡贤”的作用,一要建立起对“新乡贤”鼓励引导的机制,包括履职激励机制、荣誉授予机制和公益捐建冠名机制。以对家乡的感情为纽带,吸引本地的、外地的、在乡的、不在乡的企业家、党政干部、学者、医生等各行各业的技能人才等回归,壮大“新乡贤”队伍,鼓励“新乡贤”通过投资创业、行医办学、捐款捐物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二要给予“新乡贤”恰当的参与身份,使他们能够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这个大舞台上展现自身的才干和价值。鼓励并引导优秀的“新乡贤”成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一书记、村主任等,为他们提供服务群众、服务乡村振兴的舞台。三要建立有政府、村“两委”、群众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对“新乡贤”的评价机制和退出机制,以确保“新乡贤”队伍的纯洁性和公信力。建立内外部精英流通和外部精英内部化机制,既重视本土“新乡贤”培育,又加强在外“新乡贤”的发现和选拔,不断充实完善“新乡贤”结构,解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的人才短缺问题,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人力资源、社会资本的强力支撑。

(三)营建现代化的乡村经营体系

“新乡贤”大多是与乡村有着天然联系纽带,因求学、经商而走向更广阔社会的精英。他们道德品行好,才学出众,视野开阔,又有公益情怀。地缘、人缘和亲缘将他们与乡村紧密联系在一起,吸引和凝聚他们用其学识专长和经验等各类社会资本反哺桑梓,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因此,“新乡贤”将拥有的各种社会资本加以优化,发挥自身的资源禀赋优势,在乡村中营造起现代化程度高、市场能力强的乡村经营体系。经营型“新乡贤”可以充分发挥自身在经营企业、种植业、养殖业或其他经贸活动方面的优势,营建起规模化的农业合作社,发展乡村旅游和农家乐,把乡村振兴经济基础做扎实,带动当地经济发展,解决村民的就业问题,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技能型“新乡贤”可以发挥自身在农业种植和养殖、加工制造、建筑装修等方面的技术特长,为村民提供生产管理、产品包装、农产品销售中的各种咨询和服务,提高农民的收入。文化型“新乡贤”可以发挥自身在文化艺术方面的优势和特长,推进乡村文娱设施的建设和乡民文娱生活的改善,整理传承乡村民间文化,组织提供各种文化娱乐活动,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既可以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提升乡村的精神文明建设水平,又可以提高村民的收入。公益型“新乡贤”发挥自身组织能力强,活动范围广,联系人口多的优势,通过做公益、做慈善,筹集资金,在村容村貌整治、通村道路建设、水电网改造、乡村文化广场修建、养老助学等方面,贡献力量,加强乡村基础设施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产业发展。

(四)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

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要通过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升乡村中的公共服务水平,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上说,中国乡村公共服务水平不论是从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是比较落后的,尤其是乡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远远落后于城市。一般来说,乡村的基本公共服务都应该由政府来提供,但由于20世纪末期以来,国家政权建设“内卷化”现象严重,群体性事件屡屡发生[18](P26),国家从200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废止农业税,这标志着中国延续了几千年“种田交税”模式的终结,中国农民从此挣脱了压在身上几千年的沉重枷锁,中国农村社会治理结构进入了一个转型期。接下来国家通过种粮直补、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村村通公路、在农村实行厕所革命、自来水革命和垃圾革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幅度改善农村公共服务的基础设施,国家尝试建立起一套惠民利民的面对面关系,因此以往“乡政村治”模式过度压制村民的自治模式在实际运用中逐渐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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