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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局官员谈自媒体侵权现象:要遵守《著作权法》等法规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中福影视 | 发布时间: 2016-05-26 | 482 次浏览 | 分享到:
 中国人民大学主办的“自媒体内容的版权保护与管理研讨会” 5月25日在北京召开。
中国人民大学主办的“自媒体内容的版权保护与管理研讨会” 5月25日在北京召开。

  中新网5月26日电 2015年是自媒体行业爆发的一年,但随之而来的剽窃原创、抄袭、骗粉、非许可转载、擅自盗用文等问题屡见不鲜。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25日 表示:“国家版权局非常注重网络版权保护工作。无论是自媒体人,还是从自媒体平台,包括聚合平台,都要严格遵守《著作权法》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 例》,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这是避免版权纠纷最有效的方法。”

  中国人民大学主办的“自媒体内容的版权保护与管理研讨会” 5月25日在北京召开。段玉萍在会上表示,一些平台方在积极探索合理的授权模式,利用技术去做一些有效的原创保护机制,像原创标识等,都是非常积极创新的探索和尝试。

  一点资讯一位负责人表示,随着自媒体行业的快速发展,自媒体侵权问题变得愈加严重,自媒体平台保护版权就是保护优秀自媒体人原创的动力,也是保 护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一点资讯不仅是内容获取入口,也是创作平台。一点资讯会在平台规范、内容分发、资金扶持、保护原创等方面进行努力,致力于构建更加 优质的自媒体生态。

  谈及自媒体与内容聚合平台的版权法律关系,北京交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明涛指出,现在网络版权侵权在法律上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量:自媒体网络服 务商的责任性质、自媒体网络服务商责任边界以及可能涉及到的其他自媒体问题,比如转码、转载、合理使用、分工合作,甚至维权赔偿等问题。“如果网络服务提 供商和自媒体提供者之间是有分成合作的,很有可能被认为是直接的经济收益,需要引起网络服务提供商的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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