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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涉嫌犯罪未成年人3.3万人
报告中提到,从严追诉性侵、虐待未成年人和拐卖儿童等犯罪5.7万人。会同有关部门建成1029个“一站式”办案场所,促进询问、证据提取一次完成,尽力防止“二次伤害”。
对监护人侵害和监护缺失,支持起诉、建议撤销监护人资格513件,是2019年的6.3倍。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既应依法惩戒,更要教育帮扶,重在转化。
起诉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3.3万人。对罪行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的附条件不起诉1.1万人,占办结未成年人案件总数的21%,同比增加8.3个百分点。
办案亮点
全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超过85%
报告中还提到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这一制度源出我国经济发展、社会安定,犯罪结构明显变化,重罪占比持续下降,轻罪案件不断增多。判处不满三年有期徒刑及以下刑罚案件,从2000年占53.9%升至2020年的77.4%。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重罪须从严追诉,轻罪则依法宽缓;促进认罪认罚、少捕慎诉慎押,更利矛盾化解、社会治理。
区分案件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对依法可不批捕和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不批捕8.8万人、不起诉20.2万人,占已办结案件比例分别增加0.8和3.9个百分点。捕后认罪认罚可不继续羁押的,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2.5万人。审前羁押从2000年占96.8%降至2020年的53%。
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制度适用情况,围绕审议意见推出28条深化落实举措。全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超过85%;量刑建议采纳率接近95%;一审服判率超过95%,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1.7个百分点。司法效率更高,办案效果更好。
降低不该有的维权成本 提高必须有的违法代价
报告中称,降低不该有的维权成本,提高必须有的违法代价。
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须融法理情于办案全过程。轻罪不是无罪、更不是无害,可依法轻处但决不放纵。
针对网络侵权多发、个人维权困难,抓住两男子偷拍取快递女子并在网上造谣其出轨的典型案例,指导浙江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公安机关以涉嫌诽谤罪立案侦查,自诉转公诉。此类严重扰乱网络社会公共秩序案,司法机关应担追诉之责,不能让受害人畏难维权。
攫取非法利益肆意损害公益的,须令其付出更高代价。指导江西检察机关办理一起外地跨省倾倒废液严重危害村民饮水安全案,因危害公益后果仍在持续,首次适用民法典变更诉讼请求: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诉请被告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得到支持。指导广东、陕西、宁夏等地检察机关探索危害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督促落实从业禁止。
赚“黑心钱”必须重惩重罚,做实不敢犯、促进不能犯。对严重损害群众获得感的犯罪,案值不大亦须坚决惩治。
在决战脱贫攻坚中贡献检察力量
报告提到,在决战脱贫攻坚中贡献检察力量。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对因犯罪侵害等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应救尽救”,防止因案致贫返贫。救助3.2万人4.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5.2%和61.3%。
为让被侵占、挪用的扶贫资金尽早发挥作用,推广云南经验,建立扶贫领域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机制,改变不结案不返还惯常做法,会同有关机关一体实施。去年检察办案中快速返还1.2亿元,惠及3.2万人。助力污染防治攻坚,起诉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5.1万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8.4万件,同比分别上升0.9%和21%。
纠正重大错案 29名检察人员被追责
报告提到,督促侦查机关依法立案2.2万件,监督撤案2.4万件,同比分别上升34%和58.4%。依法当捕、应诉而未移送的,追加逮捕2万人、追加起诉2.9万人。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13.8万人、不起诉4.1万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8903件,同比上升7.2%。对“张玉环故意杀人案”“吴春红投毒案”“韩显辉故意杀人案”等冤错案件,坚持疑罪从无、有错必纠,建议改判无罪。
同时,制发错案责任追究意见,对近年来已纠正重大错案逐一启动问责程序。
报告中提到,纠错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社会广泛关注的孙小果、郭文思、巴图孟和“纸面服刑”案中检察监督流于形式,我们深刻反思:刑罚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检察监督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是失职,发现而不纠正、不报告是渎职。以此自查自纠,3案29名检察人员被严肃追责。
网络大V“辣笔小球”被写入报告
报告提到,发布“遭遇暴力传销反击案”“反抗强奸致施暴男死亡案”“阻止非法暴力拆迁伤人案”等6起正当防卫不捕不诉典型案例,诠释正当防卫理念和规则,坚定捍卫“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2018年底发布“昆山反杀案”指导性案例后,2019年和2020年因正当防卫不捕不诉819人,是之前两年的2.8倍。
与公安部等出台指导意见,严惩以“被害”为名设局索财,让“碰瓷”者“碰壁”。网络大V“辣笔小球”恶意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江苏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依法适用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准逮捕,并在军事检察机关支持配合下,开展公益诉讼调查。英烈不容诋毁、法律不容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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