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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档之后, 在健康方面,可根据老年人的体检信息,及时向老人及其子女提供反馈和相应的医疗手段,完善医保体系;还可建立老年人服务站,保证小病及时治、大病不耽误的实时医疗保障。
在生活方面,可通过收集的信息了解老年人生活自理情况,针对不同状况提供不同程度的老龄服务。还可据此完善老人活动中心的器械设备,并定期开展反欺诈反网骗、健康护理、科普等宣传活动。
城乡保障
湖南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研究所所长张琳
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供应链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大学风险管理与保险精算研究所所长张琳关注养老问题已经十多年了,今年带来做活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供应链的建议。
张琳以前在省里当政协委员期间,为了研究低保问题,和民政部门一起去过很多养老院,“我们作为有独生子女的这一代人,对于养老,是非常焦虑的,这和我父母那一代人完全不一样。”张琳每年都要花大量时间对养老问题进行调研,机构养老、社区养老、居家养老都有涉足,她一年会走访十几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她认为这是居家养老的支点,但现状并不能让人满意。有的日间照料中心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提供不了大家所需的服务,很多日间照料中心与养老机构不联动,日间照料中心的用餐、劳务、基础养老服务等费用都独立承担,对一家小的日间照料中心而言成本太高。
针对这些问题,张琳今年带来做活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供应链的建议。鼓励整合城区养老机构,以核心企业为主体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供应链,要求核心企业整合养老服务供应链的上下游资源,引导日间照料中心与社区嵌入式养老院、专业的养老院构建养老服务供应链,连锁发展,形成品牌经营,业态融合。连锁经营后日间照料中心可以集中供餐,医生巡回诊疗,很多成本可以在供应链上分摊。
此外,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日间照料中心提供的基本养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分类补贴,这样可以鼓励日间照料中心承担基本养老服务,成为公共产品,也可以适当增加日间照料中心的收入,让财政资金精准有效使用。最后,设置日间照料中心的基本服务内容和考核认证标准,在老年餐桌的基础上建议将送餐、助浴、慢病管理、基础医疗服务、居家服务协助、退休规划、志愿者机会等纳入服务内容。
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
应当尽快制定《农村养老保障法》
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接受了北京青年报记者的专访。她从如何加强农村老人养老保障等角度给出建议。
北青报:你对我国人口老龄化存在的问题有什么建议?
方燕:一个是建议储存公益服务时间,鼓励互助养老;另一个是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切实维护失能老人权益。
北青报:这两种模式如何在我国推广?
方燕:我建议可以主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法定程序向符合资格的社会组织购买公益服务,为其发展提供稳定资金来源;同时也可鼓励提倡公共捐赠等方式,以整合社会资源。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就“公益时间储存”的合法性、管理者的职责、储户的权利与义务、监管部门责任等相关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以引导其规范运营管理。
北青报:你还提到构建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方燕:对。自2012年起,上海、青岛、南通、长春等地市开始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相关探索。我建议,要明确长期护理保险的标准体系,建立政府主导、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护理保险制度,同时加强护理服务体系建设。
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日常生活能力评估标准、长期护理需求认定标准和服务等级评定标准等标准体系。
在参考各地试点成果的基础上,结合人社部《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对于失能评价标准进行统一规范,并对护理服务的专业标准及其对应的护理服务项目支付标准也进行统一规范。
另外,要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既通过竞争提高服务的效率,又通过政府津贴等形式来修正市场失灵。
一方面,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承办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商业保险公司参与的领域和范围,让其参与到政策研究、服务市场摸底调研、经办服务、基金分析预测、政策回顾评估等多方面的工作。
另一方面,鼓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为社会长期护理保险提供有益补充。提升商业保险公司在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失能保险上的有效供给能力,为有需求的家庭提供保障。
北青报:近几年,农村老年人数量不断增加,如何加强农村老人养老保障?
方燕:在不给当地群众增加负担的前提下,积极开展尊老、敬老、爱老的孝文化的宣传和教育。目前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只有《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中国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进行了系统的规定,真正适合农村养老保障问题的权威性法律尚未颁布。针对农村养老保障的立法空白,国家应当尽快制定《农村养老保障法》来对农村养老的原则、模式、分类以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内容、政府对农村养老保障机构如何监督以及相关法律责任进行系统的规定。在经济发展较为落后的农村地区,对于尽心赡养老人的农村家庭,可以对其进行资助和鼓励,如发放生活必需品或适量现金等,另外也可为其提供相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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