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 津 冀 晋 蒙 辽 吉 黑 沪 苏 浙 皖 闽 赣 鲁 豫 鄂 湘 粤 桂 琼 渝 川 黔 滇 藏 陕 甘 青 宁 新
今年2月5日,湖北一名离世医生的心脏,经过3小时转运平安送达北京阜外医院。京华时报记者 潘之望 摄
器官移植挽救了无数终末期疾病患者的生命,而器官运输则是一场生命与时间的赛跑。如何保障不因转运问题导致器官浪费?近日,国家卫计委、公安部 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明确航班延误时,除天气因素等 不可抗力外,由航空公司协调承运人体捐献器官的航班优先起飞。
民航运送可优先安检登机
据介绍,《通知》要求建立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的工作机制。国家卫计委会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民航局、铁路总公司、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协调机制,设立器官转运绿色通道24小时应急电话。
《通知》还明确了各方职责。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人体捐献器官运输技术规范与标准,统一移植中心器官接收确认文件。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保障运送人体捐献器官的救护车优先通行。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保障便捷、快速通过收费公路收费站。
民航部门负责保障运送人体捐献器官的人员优先安检、快速登机,协调承运人体捐献器官的航班班次,遇拥堵或流量控制时优先放行。铁路部门负责保障火车站安检快速过检、乘车,协调列车车次,必要时登车后补票。
红十字会负责协助人体捐献器官运输,提供人体器官运输专用标志。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的工作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部门提出人体捐 献器官转运绿色通道申请,提供行程安排及相关证明材料,承担人体捐献器官运输安全的主体责任。人体捐献器官承运方按规定核收运输服务费用,不承担人体器官 捐献的保管及运输途中晚点等未知因素影响的责任。
遇航班满员可经货运运输
《通知》将人体捐献器官转运的流程进一步细化,分为一般流程及应急流程。
一般流程时,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的工作人员通过公路运输时,经过收费公路收费站时可优先通过;到达机场、车站后,优先办理乘机、乘车手续,并优先通过安全检查,快速登机或乘车。
应急流程包括三种情况。当运送人体捐献器官的救护车遇有交通堵塞等情形,可依法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行使上述优先权仍无法通过的,可拨打110、122等报警电话求助。
当预计不能及时到达机场时,应当主动说明情况,由航空公司启动应急预案。在飞机起飞前到达机场的,由航空公司协调开通绿色通道,快速办理登机手 续、优先通过安检登机。在飞机起飞后到达机场的,由航空公司负责协调安排改签临近航班。航班延误时,除天气因素等不可抗力外,由航空公司协调承运人体捐献 器官的航班优先起飞。航班延误时,除天气因素等不可抗力外,由航空公司协调承运人体捐献器官的航班优先起飞。遇航班满员,在捐献器官保存期限内无其他适宜 航班,经协调仍无法乘机的,经航空公司同意,可委托机组人员携带转运器官,必要时可通过航空货运运输,航空公司不承担人体捐献器官保管责任。
当预计不能及时到达火车站时,应当主动联系铁路部门说明情况,启动应急预案。铁路部门协助改签临近车次。如列车座位不足,可在铁路部门协助下先登车后补票,确保最快出发。
背景
我国年捐器官量亚洲第一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符合国情的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并初见成效。截至2016年5月5日,全国累计实现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7101例,捐献大器官19417个。我国年捐献数量已位居亚洲第1位、世界第3位。
受限于我国广袤的国土面积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同时为降低患者器官移植总花费,我国大多采用由医务人员携带,通过民航班机、高速铁路及公路运输 的形式转运捐献器官。转运过程中面临较多不确定因素,转运时间较长,对器官质量造成不利影响,因转运问题导致的器官浪费也时有发生。
为此,有关部门曾多次协调,为人体捐献器官转运提供保障,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也提出建立人体器官转运的建议和提案。
□对话专家
肺移植利用率将提升一倍
去年国庆长假,一则携带捐献肺源医生因迟到被拒登机的消息成为热点新闻。去年10月4日凌晨,无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陈静瑜的团队在广西接收爱心 捐赠肺源,准备从广州飞无锡。但由于高速路上堵车,赶到机场时距起飞还有15分钟。尽管提前跟南航客服人员沟通过,但现场值班人员仍拒绝让团队登机。事后 南航正式致歉,但器官转运面临的难题由此也引起公众的高度关注。
这次被拒经历,只是陈静瑜团队近年来国内器官转运中遭遇的众多波折中的一个。为此,已当了10多年全国人大代表的陈静瑜,多次呼吁我国航空、高 铁、高速公路等交通部门能为器官移植的快速转运搭建一个绿色通道,实现器官的快速异地转运。昨日,记者连线陈静瑜教授进行了采访。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供稿服务 | 免责声明 | 招聘信息 | 意见反馈
京ICP备15056451号-2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2009033*]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940*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号(京)字第 06797号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京网文[2017]10290-117*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京)-经营性-2018-020*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475988 传真:010-67475988 邮箱:cctvzfw@163.com
Copyright© 中福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