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端
中福助农商城
工作人员 查询
工作人员 进入

手机

密码

安全问题

注册 忘记密码?

                              

  • 北京黑龙江企业商会党委与中国食品报社开展党建联建活动
  • 北京朝阳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韩雪调研走访元气森林(北京)食品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朝阳区工商联举办“聚势赋能 链通未来”现代化产业体系交流活动
  • 第五届中国·绍兴“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高层次人才创业光电信息专项赛总决赛在绍兴柯桥举行。
  • 首届留学报国论坛在榕举行
  • 北京市来广营地区商会组织会员企业前往来广营老人乐园开展慰问活动
  • 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与东湖街道商会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叶青大厦举行
  • 北京市朝阳区工商联与望京街道开展专题座谈
中办印发关于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cctvzfw | 发布时间: 2021-03-16 | 628 次浏览 | 分享到: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党中央决定,2021年首次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这项工作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增强党员的荣誉感、归属感、使命感,汇聚全党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持续奋斗的磅礴力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明确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首次颁发对象,即颁发给健在的截至2021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要求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做好统计、组织颁发等工作,确保每名符合条件的党员在7月1日前获颁纪念章,深切感受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关怀和温暖。

  “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首次颁发以后,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一般每年“七一”集中颁发一次。日前,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管理办法》,对纪念章的颁发程序、颁发方式、制作、管理等作出规定。

                   热   点      
更多
              新​     闻    排   行 
    如果本网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公开自由传播,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