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在一审中,鹤山区检察院出具了多份由天晟公司股东及合作伙伴作为证人的证词,指证程正义在接受他们的贿赂后,在改变公司开发房地产小区的容积率文件上签字。这也是鹤山区检察院指控程正义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的根本依据。 	
 	 		这些证人有天晟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兴明、股东曹红卫以及合作伙伴张建新、卢朝阳。 	
 	 		辩方律师邓建国在辩护词中称,鹤山区检察院办案人员曾威胁张建新,在网上通缉追逃王兴明、卢朝阳、曹红卫三位证人。 	
 	 		邓建国还称,侦查机关为了让张建新做出对被告人不利的证词,非法控制张建新28天。 	
 	 		张建新向新京报记者证实了自己被侦查机关控制28天并遭到刑讯逼供一事。任职于濮阳市范县人社局的他告诉记者,当时鹤山区检察院没找到他,威胁其在七天之内到检察院自首,否则吊销其档案。 	
 	 		计划过去找检察院说明自己“没有给程正义送礼,也不是盛世国际股东”的张建新,“一过去就被扣押住了”。 	
 	 		张建新告诉记者,侦查人员在检察院审讯了其3天之后,在晚上把他送到了一个基地,28天内一直不放人,“一直逼着我说怎么给他(指程正义)送钱”,而他一开始一直坚持没有送过钱”,后来“被严刑拷打,不让睡觉,吃屎喝尿,找来一些社会上的人打我”。 	
 	 		“我现在食道癌晚期,出来以后半年晚上都没睡过好觉,精神上基本不受控制,这五年里我在局里上班也很不正常”,张建新此后一直在向河南省委巡视组反映情况。 	
 	 		另外一位证人卢朝阳证实自己曾被网上追逃,当时“听说张建新被打得厉害”,“东躲西藏接近一年不敢回家”。卢朝阳还称自己前后做过两次笔录,检察院的人要求“你的口供必须和王兴明、曹红卫的口供一致,不然不给撤网”。 	
 	 		“一开始我说送钱行贿的事我不知道”,卢朝阳告诉记者,他们就诱导自己在天晟公司的费用上想说法,“他们给了我一份单子,说‘你得先承认这事,这单子晚几天再给你看’,但是单子至今我也没看到”。 	
 	 		曹红卫则对新京报记者如此解释自己当初做出的行贿口供,“我不知道送钱的事,当时检察院的人说张建新的口供都说了,我就也这么说了”。他告诉记者,“现在都这样,大家都理解的”。 	
 	 		卢朝阳、曹红卫还都提到,后来河南省纪委、太康县法院都联系过自己询问口供的事。两人均称口供所说情况不属实。 	
 	 		“我怎么跟你说的,跟他们都说过了”,曹红卫告诉新京报记者。 	
 	 		办案机关事后退还证人70万元存疑 	
 	 		如今,程正义冤案平反,他说,“已经向组织部报道”,不再对外发声。 	
 	 		此前曾作证向其行贿的证人,则走上了维权路。 	
 	 		新京报记者获得的司法文书显示,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检察院在2017年12月22日,因“案件主要证据发生变化,构成行贿犯罪的证据不足”,撤销了该院办理的“张建新、卢朝阳、曹红卫涉嫌行贿犯罪”一案。 	
 	 		 
 	
 	 		鹤壁市鹤山区人民检察院的撤销案件决定书。新京报记者王文秋摄 	
 	 		此前,上述三人以及天晟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兴明都在程正义一案中作为控方证人,指控程正义曾接受其贿赂。 	
 	 		目前,张建国在治疗食道癌的同时,仍在向河南省纪委巡视组反映冤情。在反映信里他称自己不仅遭受刑讯逼供,检察院办案人员还强迫其家人交纳了80万元现金。新京报记者获取的法律文书显示,鹤山区检察院在撤案后退还了张建国70万元。在反映信中,张建国请求巡视组依法惩处鹤壁市鹤山区检察院违法办案人员。记者未能就张建新等人所述的遭刑讯逼供、诱供以及索要资金情况得到更多证据,也未看到张建新所称食道癌晚期的病例。 	
 	 		1月21日上午,新京报记者联系了鹤壁市人民检察院宣传部,就张建新、卢朝阳、曹红卫等证人自述的遭刑讯逼供、诱供等情况进行求证。宣传部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请示领导。截至记者发稿,鹤壁市检察院尚无回应。 	
 	 		新京报记者王文秋 雷燕超 实习生 吴婕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