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端
中福助农商城
工作人员 查询
工作人员 进入

手机

密码

安全问题

注册 忘记密码?

京 津 冀 晋 蒙 辽 吉 黑 沪 苏 浙 皖 闽 赣 鲁 豫 鄂 湘 粤 桂 琼 渝 川 黔 滇 藏 陕 甘 青 宁 新

  • “全民共创·亦展风华”群众文艺赛事展演在北京经开区举行
  • 石景山书院古建群国际文化交流活动举办
  • 中建四局亮相2026年世界城市日全球主场活动
  • 长汀供电:“电靓”红军出发地 护航红色研学路
  • 泉州美食文化博览馆开馆暨“吃桌”主题展览启幕
  • 人道主义与妈祖文化研讨会在福建莆田举办
  • 福建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召开
  • 2027版熊猫贵金属纪念币发行
两部门联合发文加强社会组织理事会建设
来源:人民网 | 作者:cctvzfw | 发布时间: 2025-10-02 | 1200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为明确社会组织理事会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实践路径,不断提升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和对外服务水平,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理事会建设的意见》。

  意见指出,社会组织理事会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自身章程,主要承担编制发展规划、决定重大事项、制定管理制度、防范运行风险等职责。要求社会组织科学划分理事会与其他内部治理机构的职责,理事会要接受党组织、监事会(监事)、会员及职工监督;明确理事会主要以理事会会议形式行使职权,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变动、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不得进行委托。

  在优化理事会决策机制方面,意见要求理事会会议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确保每名理事会成员平等且充分发表意见,一人一票进行表决;理事会会议原则上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邀请监事会(监事)、办事机构派员列席,规范起草会议记录和纪要等文件,建立健全委托参会、回避表决、关联交易报告和信息披露等制度。(记者朱高祥)

(责编:赵光霞、牛镛)


                   热   点   新   闻
更多
              新​     闻    排   行 
    如果本网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公开自由传播,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