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端
中福助农商城
工作人员 查询
工作人员 进入

手机

密码

安全问题

注册 忘记密码?

                              

  • 首届“中国工业智能·杭州论坛”启幕
  • “进京拜年”联动五大庙会
  • 第九届中关村国际前沿科技大赛新材料领域复赛举办
  • 探索首都乡村振兴新路径 “京韵乡村”共创计划启动
  • 当城堡邂逅赛博光影 2026北京密云灯会璀璨启幕
  • 暖心又便民 朝阳双井“匠心”市集启幕
  • 2026年洛江时尚生活消费月暨年货狂欢荟启幕
  • 笔墨传情、健康同行 漳州军休志愿服务队走进芗城区金沙村
辽宁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喜受贿案一审宣判
来源:人民网 | 作者:cctvzfw | 发布时间: 2023-01-07 | 1085 次浏览 | 分享到:

人民网北京1月6日电 (薄晨棣、李楠楠)今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辽宁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李文喜受贿一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李文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查扣在案的李文喜受贿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12年,被告人李文喜利用担任辽宁省公安厅厅长,辽宁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中国警察协会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案件办理和企业经营等事项上提供帮助。2006年至2021年,李文喜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4亿余元。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文喜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李文喜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及其孳息已全部退缴、查扣到案,检举揭发有关中管干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经核查属实,有重大立功表现,具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同时,根据李文喜犯罪的事实和情节,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编:薄晨棣、邓志慧)


                   热   点      
更多
              新​     闻    排   行 
    如果本网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公开自由传播,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