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作为一个政策文件,《南沙意见》应该说亮点纷呈。”王任飞表示,下一步,更重要的是要下大气力,全力把文件中的这些“亮点”转化为南沙改革发展的现实“亮点”。
“统筹推进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建设”
作为广州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发展平台,南沙的开发开放在推进广州工作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南沙意见》提出,要打造国际一流的企业跨境投融资综合服务体系。对此,国家将通过哪些具体举措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
左祥华表示,为进一步提高对外投资便利化水平,引导和帮助“走出去”企业熟悉了解投资目的地(地区)营商环境,更好把握投资机遇,商务部统筹推进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建设。通过整合各开放平台资源,持续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跨境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助力服务国内国际双循环。
左祥华谈到,商务部支持广州南沙建设“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重点聚焦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加快建设“走出去”综合服务载体。充分利用珠三角世界制造业基地优势、港澳国际化渠道和专业服务优势、广州国际组织集聚优势,搭建政策指导、项目对接、投融资服务等资源共享平台,推动国内优势产能资源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发展需要深入对接。
二是加快打造“走出去”综合服务产业园。产业园作为线下实体平台,推动相关企业、机构、项目相对集中布局,产业园区内规划建设港澳专业服务集聚区、国际产融合作区、会议会展交易区、先进装备技术演示交流区、各国重点项目推介区等重点功能区,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国际化、高标准服务。
三是加快完善具有竞争力的综合支持政策体系。推动投贷联动、自由贸易账户等金融创新政策落地,为装备、技术、标准等“走出去”提供融资解决方案。同时,加快完善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政策体系,在政务服务、“港人港税、澳人澳税”、执业资格认可等方面予以相应的政策支持。
“先行先试为大湾区乃至全国探索创新”
市场监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是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结合点。那么《南沙意见》在创新和完善市场监管方面有什么特点,又将如何通过建设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更大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南沙意见》以南沙放宽市场准入试点为突破口,率先在重点领域探索创新,健全完善与放宽市场准入相适应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先行先试为大湾区乃至全国探索创新。”王火旺表示,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广东省市场监管部门,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推动《南沙意见》落地见效:
一是着力优化市场准入监管体系。建立健全覆盖全链条监管环节的市场综合监管服务机制,支持南沙选取1—2个特定监管场景,构建“准入+监管”闭环管理体系。推进无人驾驶等重点行业“白名单”管理,催生涌现新业态新模式。
二是着力健全跨部门准入综合监管工作机制。推动南沙编制跨部门综合监管事项清单,特别针对监管难度大、风险隐患突出的监管事项,推动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开展跨部门综合研判、协同处置,强化条块结合、区域联动,强化跨部门综合监管信息化支撑,提升准入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三是着力强化重点领域准入监管。积极探索远程监管、移动监管等新型非接触式监管模式,进一步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构建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共治模式,营造更加公平、稳定、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四是着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自觉、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协同市场监管格局。鼓励引导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标准组织发挥资源链接优势,针对《南沙意见》涉及的重点领域、新兴产业建立健全行业自治规则,切实增强经营主体自我约束能力,同时畅通各类社会监督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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