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福助农商城
工作人员 查询
手机端
工作人员 进入

手机

密码

安全问题

注册 忘记密码?

                              

/
去世小夫妻遗留受精胚胎 4老人寻求代孕最终产子
来源: | 作者:cctvzfw | 发布时间: 2018-04-10 | 3975 次浏览 | 分享到:

原标题:去世小夫妻遗留受精胚胎,4老人寻求代孕最终产子

江苏宜兴的一座墓园内,有沈杰、刘曦夫妇的墓地。两人的墓碑去年才立好,碑上空着一行字的位置。那是为他们的儿子甜甜留的。

“等(甜甜的)牙齿长齐了,名字就可以刻上去了。”沈杰的父亲沈新南说。

沈杰、刘曦都是家中的独生孩子。2013年3月20日,一场车祸夺走了二人的生命。

车祸发生时,甜甜还是一枚体外受精胚胎,被冷冻在摄氏零下196度的液氮罐里。为了让这枚胚胎变成一个活生生的孩子,为两家人“留一个后”,4位失独老人请律师打官司、寻找各种代孕机构,想尽了一切办法。

根据2001年卫生部(现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管理办法》,对胚胎到底是属于生命还是属于物没有明确规定。此外,如何让老人们获得胚胎的监护、处置权,如何将受精胚胎变成一个生命,如何送四枚胚胎出国代孕,如何让代孕的孩子成功回国等等,这些问题对律师、代孕机构和老人们来说,都是新的尝试。

2017年12月9日,甜甜被一名28岁的老挝籍代孕妈妈带到这个世界,浅浅的眉毛,深深的酒窝。

“就会笑。”从甜甜身上,刘曦的母亲胡杏仙看到了女儿的影子:“眼睛像我女儿,但还是像他爸爸多一点。” 

t0156de57daa5fb6691.jpg?size=1080x810

▲2017年12月,刘保君和同事去广州看望刚出生的甜甜,图中还有甜甜外婆和奶奶。    受访者供图

“没有医院敢接受精胚胎”

胡杏仙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受精胚胎时的情景:一根筷子长的玻璃导管,里面充满白色的雾气,“什么也看不见”。由沈杰的精子、刘曦的卵子结合而成的受精胚胎,就藏在这团白雾里。

从这枚受精胚胎形成开始,它就保存在南京市鼓楼医院——沈杰、刘曦进行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手术的医院。二人过世后,4位老人打了近一年的官司获得了胚胎的监管权、处置权。他们要把胚胎从医院里取出来。

2014年9月,沈新南刚一拿到法院判决就迫不及待地来到鼓楼医院。他以为,有判决在手,取出胚胎再无障碍。

但鼓楼医院给沈新南开出两个条件:一是要让当地法院执行庭的人一起来取;二是胚胎只能由医院转给医院,不能转给个人,所以需要另一家医院开出接收证明。

为此,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今年3月找到了鼓楼医院生殖医学中心副主任王玢,她拒绝回应此事。

在宜兴,沈新南是个小有名气的商人,人脉也广。但找到一家医院开出接收受精胚胎的证明,还是把他难倒了。因为彼时,沈杰、刘曦均已去世,无法进行胚胎移植手术,而代孕在中国是违法的,没有医院敢接下这个“烫手山芋”。

为了绕过接收证明,仅2015年,沈新南就从宜兴往南京跑了30多次,但根本没用,“医院的大领导见不上面,小领导又做不了主”。

一次,有个朋友向沈新南介绍了一个人,那人称可以托关系把胚胎拿出来。沈新南没多想,塞了钱,送了礼。那之后,那个人的电话打不通了。

直到2016年6月,沈新南才在一家代孕机构的帮助下,从老挝的一家医院里开出了这份证明。他和代孕机构还分别购买了液氮存储罐,以保证胚胎始终处在摄氏零下196度的液氮环境里。

2016年12月20日,4位老人、2名代孕机构员工、3名宜兴法院执行庭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鼓楼医院。医院实验室的人拿着液氮罐走进会议室,只用了十几秒,就把盛有受精胚胎的导管取出,迅速插入沈新南等人带来的进口液氮罐。

t01e4698df14d5ab3a2.jpg?size=1080x1080

▲2016年12月沈新南去南京鼓楼医院拿胚胎时,装胚胎的液氮罐。    受访者供图

曾打官司讨回孩子的受精胚胎

说起5年前的意外,胡杏仙仍会落泪。

彼时,沈杰、刘曦结婚两年,一直没有孩子。在沈新南的经济支持下,小两口在南京市鼓楼医院尝试体外受精-胚胎移植技术。13枚胚胎中,医院冷冻了4枚,预计胚胎移植手术时间为2013年3月25日。

意想不到的是,手术前5天夫妇二人突遇车祸,不幸离世。由于事发时没有目击者,事发路段没有监控摄像头,事故原因至今不明。

几个月内,沈新南夫妇一共暴瘦了近60斤。沈新南还曾带着妻子邵玉妹去医院检查身体,想要再生一个。但邵玉妹“身体一下子垮掉了”。50多岁的人,吃中药,看医生,尝试过各种办法均无果。

对老人们来说,鼓楼医院里冷冻着的4枚受精胚胎是他们唯一的安慰。他们要把胚胎取出来。

当时,中国尚没有男女双方均离世,双方父母向医院讨要受精胚胎的司法案例;卫生部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也只是禁止了胚胎买卖,禁止了国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实施代孕技术;但对于未移植的胚胎如何处置,未做规定。

沈新南不知道怎么才能把这条路走通。他请来了律师李云(化名)。

在李云提议下,两家老人商量后,2013年11月,沈新南夫妇将胡杏仙夫妇告上法庭。

“起诉医院风险太大了。”多年后,沈新南向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解释,被告是谁不重要,重要的是把胚胎从医院里拿出来。

一审时,宜兴法院将南京市鼓楼医院追加为第三人。经审理,法庭认为“受精胚胎为具有发展为生命的潜能、含有未来生命特征的特殊之物,不能像一般之物一样任意转让或继承,故其不能成为继承的标的”,并驳回了沈新南夫妇的诉讼请求。

但在无锡市中级法院二审时,法庭充分考虑了伦理和情感因素,认为沈杰、刘曦遗留下来的胚胎是“双方家族血脉的唯一载体,承载着哀思寄托、精神慰藉、情感抚慰等人格利益”。因此,胚胎由双方父母监管和处置,既合乎人伦,又可减轻其丧失子女之痛楚。

t0194c091aa1ac0ead8.jpg?size=1080x810

▲2018年3月,南京鼓楼医院生殖中心门诊。    新京报记者吴靖摄

4位老人面临的代孕难题

“其实所有人都知道老沈想把胚胎拿出来做什么,他肯定是要传宗接代的。”李云说。

但在中国,代孕被明确禁止。

2001年,卫生部出台《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规定:“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应用应当在医疗机构中进行,以医疗为目的,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伦理原则和有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实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术”。

而代孕是否违法,在法律界也有争议。

“实际上,迄今为止,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没有对代孕做出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立新告诉重案组37号(微信ID:zhonganzu37),而原卫生部的规定只是行政规章,不具有限制人民权利的效力,不能作为禁止代孕的法律依据。

2014年8月,沈新南等人成了东方卫视《东方直播室》的节目嘉宾。胡杏仙当场询问主持人,“拿到胚胎,当然是想国家政府能给我们这个特殊的家庭一个特殊的照顾。”

所谓“照顾”,就是指代孕。当时,胡杏仙的侄女、外甥女等亲属曾表示,愿意为其代孕。但上海市卫生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徐青松当即表示,“为了保护后代原则,不允许代孕,不允许这个情况出现。”

2015年4月至12月底,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2个部门曾联合制定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代孕专项行动。这次专项行动工作下发的文件中表示,打击代孕是为了净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服务环境,维护正常的生育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和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自己无法再生育,亲属志愿代孕又不可行。无可奈何之下,老人们将目光投向了明处的、暗处的各种代孕机构。

某海外代孕机构负责人刘保君第一次见沈新南时,沈在不停地抽烟。那是2016年6月,梅雨季,他们在上海的一家茶馆里初次见面。沈新南手上的烟还没熄灭,立刻点上另一根,眼里满是焦虑和怀疑。

                 热   点   新​   
              新​     闻    排   行 
    如果本网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公开自由传播,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