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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并未就出国读博一事达成一致,王攀在聊天中明确表示不会推荐其出国,并让陶崇园“三天内离开实验室”。
陶崇园暂时放弃了出国读博的计划,他对刘辰和李浩说,打算毕业工作一年,再考博士,那样就不需要导师签字。在武汉,他找到了一份年薪20万的工作。
任霞也知道这件事,儿子告诉她,这是“曲线救国”。陶崇园最大的梦想,就是到高校当老师,他需要一份博士文凭。但他曾和同学说:“我是百般不愿意读他(王攀)的博士,读了我的人生就是他的了。”
陶崇园和妈妈、姐姐在一起
学校导师回应>>
学校:正在调查 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结果
红星新闻向学校宣传部提出采访王攀的请求,学校新闻发言人、宣传部副部长沈革武明确表示,“王老师不接受采访。” 对于王攀的师风师德及口碑问题,沈革武表示,“后期的调查结果中,如果涉及到这个问题,我们也会一并(在学校官方微博微信)推出。”
导师:这几天身体不舒服
武汉理工大学自动化学院的党委书记陈采军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这几天王攀没有来上班,“王老师这几天身体不太舒服,他心脏本来就有问题。”
“大家都找不到他,很多人去他家都找不到他,人都已经销声匿迹了。”陶崇园姐姐对红星新闻表示。
在环球时报获得的一份王攀撰写的声明中,他称自己一直很关心陶崇园的身心健康,发现他有比较严重的睡眠障碍,并安排他调养休息,已经取得了良好成效,可最近却出现了“季节性严重反复”。
公开对话:义父子是特殊语言系统 以后研究所新成员需通过心理测试
事件发生后,有人在QQ群和王攀公开对话:“您长期以来的压制,这确是事实,通过他家属提供的信息,也能看出他非常想要脱离您这里。现在所有的矛头都指向您,您应该站出来提供证据。”
王攀在群里回复,“我忽略了一个事实,他可能是隐忍着和我装着很亲密,我和他很早就认了‘义父子’关系,对他期望值很高,压了不少担子。”但对于家属方面提出的不让毕业、主动保研退回、推荐读博不兑现三件事,他称均不属实,会拿出证据。
王攀称他曾在与陶崇园交流时,指出他有抑郁症,并在研究所内部小范围通报,将他列为重点关注人员。陶敏觉得不可能,“陶崇园和每个人相处都很好,除了王攀”。在她提供的一份疑似王攀回应文章中,这样写道:古代入室弟子模式和英国剑桥的本科生导师制非常可取,晚上面对面交流无所不谈,并在长期交往中形成了一套“特殊的语言”。
学校楼顶,事发后被关闭
师生边界如何界定?>>
教育部:高校教师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
导师与学生的相处边界究竟如何界定?当导师提出不合理要求时,学生的个人权力如何保护?有评论指出:很多时候,学生的前途、去留,是导师一句话说了算。在这样的前提下,导师派的工作,大到国家级课题的立项和实验,小到给专家配送水果,甚至是家务事, 都是学生很难拒绝的“任务”。
此前,教育部曾划出针对高校教师的师德禁行行为“红七条”。“红七条”被收录在《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具体内容包括:
高校教师不得有下列情形:
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保研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媒体评价>>
应矫正扭曲的师生关系
很难判明导师对学生的自杀究竟负有多少责任,这样的预测会让陶崇园的家属失望,但很可能就是最终的结果。看看此前的类似事件就明白了。2016年1月25日,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研三学生蒋某自杀身亡,事发后,该校多名学生发帖表示蒋某坠楼是因为其导师不让他的论文通过,并对这位导师的日常行为予以抨击;2018年1月,西安交大博士生杨宝德自杀,事后公开的信息显示,其导师的各种要求包括陪吃饭、陪逛超市、浇花、洗车、装窗帘、打扫办公室、拎包、去停车场接她……
上述多起事件尽管都引发了热议,但没有一个权威的调查结论认定导师为学生的自杀负有直接而实际的责任。一方面,从自杀的过程看,法律上做出因果关系和责任归属判断是一个难题,另一方面,考虑到牵涉精神层面,所谓“压迫”和“控制”本来就没有客观的标准。
谈责任很难,那就不谈责任。一个问题至少是清楚的,多起研究生自杀事件显示,导师随意指派学生,占用学生的时间,剥削学生的劳动,这不是正常的导师和学生的关系。
而在扭曲的师生关系背后,是一种严重失衡的权力结构:首先,在研究生发表文章、撰写论文、评审论文、答辩、答辩后领取毕业证等多个重要环节中,导师的作用举足轻重,因此,对学生来说,导师简直握有生杀之权;其次,研究生受到导师的不公正待遇,会发现没有一套有效的申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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