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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发传票通知当事人“开房” 官方:误把开庭写成开房
来源: | 作者:zfys6666 | 发布时间: 2018-04-03 | 594 次浏览 | 分享到:

(北京时间记者 杨安平 报道)法院给当事人发传票,事由竟是“开房”?日前,疑似由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制发的一张传票在网上火了起来。北京时间记者第一时间求证后,南京市江宁区法院于4月3日中午公开通报称系书记员笔误,表示该院业已整改并处分相关责任人。

4月2日晚间起,疑似由南京市江宁区法院制发的一张传票在网上火了起来,该传票显示对“被传唤人”的“传唤事由”是“开房”,传票上还盖有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的大红印章。网友纷纷转发此图片并调侃,“今天你开房了吗?”

4月3日上午,北京时间记者就此事致电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求证。该院政治处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知悉有此事存在,但她无法解释,建议记者咨询负责媒体接待的该院研究室。随后,该院研究室一名男性工作人员回应称,他们已经注意到了这张传票,目前尚不能确定是有人恶作剧还是法院工作人员笔误,该院正在对有权制发传票的职能部门和人员进行逐一调查,待调查清楚后,将通过院官方微博、微信发布调查处理结果。

3日中午,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江宁法院发布回应称,此事属实,系书记员笔误。江宁区人民法院表示,获知网络信息后,该院立即启动调查程序。调查发现该案为原告王某诉被告房某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于今年3月28日在该院立案受理,书记员黄广凤在送达给原告的开庭传票上,将“开庭”误写成“开房”。

对此,江宁区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责令该案承办法官谢海勇及书记员黄广凤立即上门向原告王某解释原因,赔礼道歉,并重新制作开庭传票向原告王某送达。同时,对该案书记员工作严重失误,承办法官未认真核对,造成的错误和社会不良影响,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江宁区人民法院还表示,此事的发生反映了该院在对书记员管理及诉讼材料的制作与审核把关上存在薄弱环节,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认真开展整改,从完善制度入手,切实加强教育和审判管理,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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