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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起草和完善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主持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草案稿,为下一阶段工作提出要求、指明方向。
——首轮征求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和党外人士共提出2639条修改意见。
——12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通知,就党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下发党内一定范围征求意见。各地区各部门各方面反馈书面报告118份,共提出修改意见230条。
——12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当面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党外人士提交了书面发言稿10份。
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是人民的宪法,宪法修改要广察民情、广纳民意、广聚民智,充分体现人民的意志。
政之所兴在顺民心。宪法作为法之统帅、法律之母,其生命力就在于能否成为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
集思广益,确保宪法修改得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衷心拥护——
一致建议把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序言部分;
一致建议把“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进宪法《总纲》;
一致建议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
一致建议把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等内容写进宪法;
……
宪法修改小组举行13次工作班子会议、4次全体会议,对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汇总梳理、逐一研究。
“习近平总书记专门要求,对于没有吸收到党中央修宪建议里的意见,要一一作出研究。”宪法修改小组工作人员说。
从各方面提出的数千条建议,到党中央的21条修宪建议,党中央慎之又慎,坚持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确保宪法的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修改既要顺应党和人民事业发展要求,又要遵循宪法法律发展规律。”宪法修改小组工作人员说,“坚持不作大改,体现出党中央对宪法的尊重,是坚持依宪执政、依宪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2018年1月2日至3日,根据党中央安排,张德江主持召开4场座谈会,分别听取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党委(党组)负责同志、智库和专家学者、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负责同志对党中央修宪建议草案稿的意见和建议。与会同志提交书面材料52份。
——1月18日至19日,党的十九届二中全会期间,党中央修宪建议草案在充分吸收与会同志的意见和建议,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获得通过。
用一次中央全会专门讨论宪法修改问题,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充分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宪法修改的高度重视,对依法治国、依宪治国的高度重视。
——1月26日,中共中央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
——1月29日至3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宪法修改小组副组长栗战书受中共中央委托,就党中央修宪建议向常委会作了说明。会议讨论了党中央修宪建议,全票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和宪法修正案草案,决定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2018年3月5日上午,一本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整齐地摆放在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每一名全国人大代表座席前。
受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向大会作关于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为了加强人大在推进宪法实施中的作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更名为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全国人大会议把这项内容纳入了宪法修正案。
肩负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神圣职权,代表们对宪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审议。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的全国政协委员,也围绕宪法修正案草案展开了热烈讨论。
大家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宪法修改的决策部署,一致赞同党中央确定的这次宪法修改的总体要求、原则和修正案草案的各项内容,一致认为修正案草案已经成熟,建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有些代表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对每一条意见和建议,大会秘书处都作了认真研究并给出回应。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3月11日下午3时许,人民大会堂。
随着宣布表决开始,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手中的笔在选票上郑重落下。
宪法,国家的根本法,又迎来一次完善和升华。
这是“四个自信”的深刻彰显——中国人完全有能力构建符合自身特色、推动民族复兴的法律体系,确保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
宪法修改的过程,就是增强“四个自信”、彰显“四个自信”的过程。
改革开放40年来,党领导人民开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前途越来越光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距离实现民族复兴的宏伟目标从未如此之近,中国正在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
把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载入宪法,让我们对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充满自信——
历史一再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这次修宪,强调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河东区区委书记李建成说。
中国道路是中国自信最厚重的底色。回首过去五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中国呈现欣欣向荣的新气象:
经济年均增长7.1%,远高于同期世界经济2.8%左右的平均水平;
农村贫困人口减少6853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0.2%降到3.1%,创造全球减贫奇迹;
……
代表委员们认为,宪法修正案进一步明确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是保证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完善,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为国家发展和民族复兴提供了坚强政治保证。
调整充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内容,让我们对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充满自信——
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这次修宪必将在中华民族复兴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宪法修正案明确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把新的奋斗目标写进宪法,使得宪法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确保全国人民团结一心、拼搏奋斗完成这些目标。
“在我看来,这次修宪既是对过往经验的总结,更是面向未来的号角,是在宪法层面对全党全国人民的一次‘战前总动员’,以此确保我们的道路不动摇、目标不动摇、方向不动摇、方略不动摇。”复旦大学政党建设与国家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郑长忠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研究员高杰说,宪法修正案关于监察委员会、国家主席任期、地方立法等内容的修改,是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完善,体现了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推动宪法完善发展的责任担当。
新的奋斗目标载入宪法,是对全国人民的持久动员和巨大鼓舞,让我们满怀信心向未来进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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