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只进“一家门”
日前,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规划国土委等部门出台《北京市社会投资建设项目联合验收暂行办法》,对取得施工许可证的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按照自愿原则,将本单位项目纳入联合验收,全程可在网上办理,办结只需7个工作日。
联合验收由市住建委、市规划国土委等9部门及供水、供电、燃气、热力、排水等专业服务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相关联合验收配合工作。首先,协调和服务贯穿联合验收的全过程。工程项目具备验收条件时,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将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提前服务,组织召开联合验收预备会,指导建设单位做好联合验收准备工作;在验收过程中,遇到问题可由联合验收牵头部门组织召开专题协调会,商定方案,推进验收工作完成。其次,各专项验收项目全部合格后,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向建设单位出具联合验收意见书,作为联合验收合格的统一确认文件。最后,在联合验收合格后,系统自动生成联合验收电子档案,推送至各主管部门或专业服务企业保存和管理,实现信息共享。
取消为物业企业出具证明
日前,北京市住建委下发通知,取消为在京注册并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出具诚信证明。但取消证明不代表放弃管理,相反,行政部门、单位、业主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需了解在京注册并备案物业服务企业及其所管物业项目和不良行为信息的,均可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http://www.bjjs.gov.cn)查询中心进行查询。了解企业及其管理项目信息的,查询房屋管理类→物业企业信息和物业项目信息;了解企业不良行为的,查询诚信档案→北京市物业管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上述单位或个人需了解其他行政部门监管物业服务企业中形成的信息,可向相关部门查询。
接下来,市住建委将进一步总结工作经验,突破工作难点,不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努力为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为建设企业提供办事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