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端
中福助农商城
工作人员 查询
工作人员 进入

手机

密码

安全问题

注册 忘记密码?

                              

  • 笔墨藏哲思,方寸见本心|柏青诗书篆刻作品《真正得道在心宽》赏析
  • 笔墨载乾道 龙象启哲思 —— 书道家柏青《乾卦六龙》作品专访
  • 笔墨融光影-书法家柏文受邀为电影《大理风云之血蝴蝶》题写片名
  • 微短剧《消失在族谱上的名字》在安溪清水岩正式开机
  • 福建江夏学院与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共建“福建市场监管研究院”
  • 宁德古田:藤上“翡翠”喜丰收
  • 第九届南安郑成功文化活动周开幕式在水头镇郑成功文化中心举行
  • 2026数智美食生态大会在北京丰台召开
西藏自治区立法推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
来源: | 作者:cctvzfw | 发布时间: 2021-01-24 | 2472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中新社拉萨1月24日电 (记者 赵朗 赵延)《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简称条例)24日在拉萨发布。

  “西藏是青藏高原的主体,是世界屋脊、亚洲水塔、地球第三极的核心区,对保障我国生态安全、维护南亚及周边国家生态平衡、气候系统稳定具有重要屏障作用。”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周亦峰说,西藏自然生态系统先天脆弱、自我维持和恢复能力差,一旦遭到破坏,有的需要几十年上百年才能恢复,有的真是不可逆转。只有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

点击进入下一页
图为西藏萨普冰川(资料图)。中新社记者 何蓬磊 摄

  条例共十章68条,明确了立法目的、立法依据、适用范围、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的重大意义,对编制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规划提出要求,对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制定专项规划等提出要求,形成统一的规划体系。

  按照构建生态文明体系的要求,条例分别对构建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和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为重点的生态安全体系、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等提出了要求。

点击进入下一页
1月24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代表们举手表决《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草案)》。中新社记者 何蓬磊 摄

  西藏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勇扎表示,条例体现了西藏特色、时代特征,对实施冰川、江河湖泊、森林草原保护及自然保护地、极高海拔生态搬迁、青藏高原特有珍稀物种保护等作出规定;对国家确定的藏西北羌塘高原荒漠生态保护和修复、藏东南高原生态保护和修复、“两江四河”造林绿化与综合治理、青藏高原矿山生态修复等重大生态工程作出规定;对弘扬民族传统优秀生态智慧等方面作出规定。

  周亦峰介绍,2020年7月,西藏全面启动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工作,对各方面提出的2600余条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反复推敲、逐条修改,确保条例方向正确、结构合理、逻辑严密、符合实际。

  条例指出,以“五个高地”为依托建设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即明确建设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战略地、国家绿色发展试验地、国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示范地、国家自然保护样板地、国家生态富民先行地。

  条例将于2021年5月1日施行。(完)

                   热   点      
更多
              新​     闻    排   行 
    如果本网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公开自由传播,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